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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节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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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能确定?”

黄勇说:“我做了十来年乘警,很多乘客用编织袋带货物,我见多了,也就明白一些。许多人以为编织袋是土产品,没有商标,其实市场上流通的编织袋绝大多数都有商标和生产厂家的标志,只是不太起眼,不容易被注意到。而包裹碎尸的这个编织袋却没有商标,我仔细检查过,不是被人故意取掉的,而是压根儿就没有。据我了解,在京广沿线的楚原市三道沟乡,有许多生产编织袋的小作坊,他们的产品没有任何标志,而且仅限于在楚原市内销售。我已经与三道沟乡的作坊主联系过,确认包裹碎尸的编织袋就是三道沟乡的作坊生产的,主要销往楚原市的各农贸市场。我觉得这个线索对你们破案可能有帮助。”

乔本初仍没有全信,说:“编织袋看上去都一样,作坊主怎么就能认得出来?”

黄勇耐心地解释,说:“主要还是从颜色上区分。三道沟乡生产的编织袋是村民们自己用土法上的色,颜色不够鲜明,而且许多地方都染花了,质量差,销量也就一般,好在生产成本低廉,所以利润还说得过去。这种编织袋就像盖着三道沟乡的印章,不会认错的。”

乔本初松了一口气,却依然没有立刻表态,说:“你提供的这个线索很重要,我会考虑。”

土岭警务区接下来召开的案情分析会的具体内容未向外界透露,我也无从得知。但是,楚原市警方在当晚7点就接到了土岭警务区的案件传真和协查通报,并明确表示了移交案件的意图。

多亏乘警黄勇的细致观察和强烈责任心,使得凶手列车抛尸的诡计未达到隐瞒案发地和被害人身份的效果,而楚原警方在碎尸初现时即介入案件,更加速了案件的侦破进程,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凶手的疯狂杀戮行为。警方通过一款寻常的编织袋迅速锁定案发地,这恐怕是狡诈的凶手始料未及的,他的精心筹划毕竟不能天衣无缝。

5死者档案

2002年6月7日上午9点。小雨。

楚原市刑警队重案大队。

此时,女尸的头、双手和躯干分别在京广沿线的两列火车上被发现。线路警务区因已接到协查通报,均在第一时间把案情汇总到了楚原市公安局。

经查,在三列火车上发现的尸体残骸均属同一名死者,此案遂命名为“土岭特大列车抛尸案”。尸体残骸及包裹内没有发现衣物、饰品或其他可供追寻死者身份的物品。尸骸的头颅和躯体已高度腐烂,形象无从辨认。当时国内的颅骨头像还原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,确认死者身份成为首当其冲的难题。

楚原市及相邻市县失踪人口的情况已经统计上来,其中疑似死者的有十七八人,被害人身份仍无法确认。

我对碎尸进行全面尸检及解剖后,确认死者是一名年纪在25岁到30岁之间的女性,身高165厘米,体重50公斤左右,体型偏瘦。尸体表皮及脏器均无致命创伤,无骨折骨裂,可认定非重物打击或利器创伤致死。死者的阴道内有精液残存痕迹,表明其死亡前后曾有过性行为。经化验,残留精液者血型为ab型。因时间过久,且尸体严重腐败,破坏了精液成分,无法获取更多信息。

死者胃容物中发现牛肉、鱼虾、胡萝卜、空心菜、豌豆等食物,呈食糜状,且检验出酒精成分,显示死者遇害前曾进食及饮酒,而且摄取酒精量较多,不排除系在酒醉状态下遇害。

尸体的喉部软骨严重损伤,怀疑其生前此部位曾遭受长时间的外力压迫,致死原因为勒颈导致窒息。

死者的脖颈、肩关节、髋关节处有切痕,骨质切割表面呈锯齿状,且入骨较深,可判断切割工具为宽刃电锯。切口凌乱,许多骨面上有多个切割创,表明凶手虽残忍,分尸时没有产生恐惧感。但由于缺乏解剖学知识,找不准关节连接部位,颇使了些蛮力。

对尸体进行解剖后,得到的信息量很大,但并没有获取重案队最关注的可供追查死者身份的线索。为进一步寻找死者的身份,我从碎尸的肝脏、肾、心脏、食道、胃、头发、血管壁等部位提取少量样本,进行分析化验。化验结果显示,死者体内有多种化合物超标,主要集中于内脏器官,而且这些氮、磷、硫化合物常见于农药和食品添加剂中剂量很小,不足以导致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伤残或死亡,可以确定是死者生前通过饮食摄取的。

但死者体内另一种金属元素的大剂量存在,引起了我的注意。这种金属是铂,以铂盐的形式大量存在于碎尸的肝脏和头发中。我们知道,人体需要多种重金属元素以维持身体健康和内分泌平衡,像铁、铜、锌等。但铂对人体的有益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相反,铂盐含量超标可能导致人体中枢神经受损或器官衰竭等严重后果。

那么,死者体内的超量铂从何而来呢,驚是否与她生前从事的职业有关?我把可能导致人体铂含量超标的因素一一列举出来,逐条分析,忽然脑海里灵光一现:我怎么竟然把这个常见因素给忽略了?

我开始对碎尸的躯干进行二次解剖,划开溃烂不堪的乳房,一对硅胶填充物赫然在内。它就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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