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节(3 / 4)
还好一些,那红玉的心思却是个活络的,若女儿没有那个心思,他少不得要当一个恶人。
孔尚瑾回到房中,脸颊上滚烫的温度才降了下来,心中暗暗好笑,虽然上辈子一直没有嫁人,但她可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,这有什么值得害臊的。
等进了屋子,孔尚瑾便恢复到往常的淡然,见红梅红玉两个还守着箱子,便索性打开来整理起来。
红梅红玉跟在孔尚瑾身边,那是见惯了好东西的,如今一看也是吓了一跳,不得不说,匈奴人的品味不眨地,但这么一大箱一大箱闪亮的金银珠宝堆在一起,实在是有些惊人。
犯忌讳的东西早早的送进了宫,落到他们手中的,虽然也是珍品,倒不是那种只能藏着不能用的。
孔尚瑾先把要送给冯氏的首饰翻了出来,那是一套以红宝石为主的头面,光是顶上一颗龙眼般大小的红宝石已经十分难得,孔尚瑾自己看着也喜欢万分,只是可惜她这辈子是没机会带了,不过看着身边的人带她也是高兴的很。
“这套首饰用盒子装好,待会儿给老太太送去。”孔尚瑾淡淡说道,之前忙得将东西送回来,里头的珠宝都随意放着,有些甚至有些碰伤了,现在看看实在是有些可惜,不过幸好许多宝石都是坚硬无比的,并不容易损坏,否则的话这般随意的送回来,怕是坏了大半。
红梅连忙小心翼翼的接过,孔尚瑾仔细的翻了翻,这才意识到自己找回来的东西实在是不错。下头的人都知道她出生永宁候府,还是赵旭的心腹,自然不会亏待了她,这些东西的成色估计比那几位大将军的还要更好一些。
孔尚瑾原是打算看看自己的收藏,后来便想要从里头挑一样好的,送给秦玉双当做定情信物,但里头的东西精贵倒是精贵,却都是从匈奴得来的,并没有特殊的意义,孔尚瑾这会儿发挥了女人特有的龟毛,觉得直接选一样的话难免显得应付了事。
比起孔尚瑾,红梅红玉两个倒是看得两眼冒光,就是平常稳重的红梅,这会儿也被这些东西迷了眼睛,一会儿拿着一颗鸡蛋大小的明珠问道:“小姐,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吧,方才打开箱子的时候,奴才似乎看见这东西发光呢。”
“夜明珠?”孔尚瑾用东西遮光看了看,还真是会发光,还不是惨绿惨绿的那种,反倒是带着一种暖黄的色彩,十分诱人。
不过她心中明白,夜明珠其实不过是萤石的一种罢了,有些还有辐射,这光亮还不如点蜡烛,想着便少了几分兴致:“用盒子装起来吧,好好存着,以后留着送人。”
红玉听了这话便噘嘴说道:“这多好的东西,小姐不留着自己用吗?”
孔尚瑾笑了笑,一会儿又找到一些珍贵的物品,这五个大箱子,其中珠宝便占了三箱,又是以男子的金银首饰为主,大部分都是镶嵌着大颗大颗宝石的,她看过一眼便让好好收起来,以后自家夫郎好歹能留着带。
剩下的两个箱子,一个多是玉石摆件玩器,孔尚瑾自己偏爱玉器,又因为这些东西以后能用的上,便挑了一些。
匈奴人爱金器,反倒能进宫的玉器自然是顶好的,孔尚瑾看到的时候也有些爱不释手,最后大部分收起来,倒是留下一个螭虎纸镇,一个碧玉笔洗,一个暖玉壁搁在外头,前面两样她打算自己用,最后一个却是送赵旭的,那人之前说过少这么一个壁搁。
翻到最后,她居然发现一个金丝紫檀木的手串,顺手便套在手臂上了,这东西难得而且养人。
最后这一箱子却是各种各样的书籍,事实上匈奴皇廷的书也少得可怜,其余进入的兵将都是粗人,压根没注意到这些东西,孔尚瑾将这些拿走的时候,一群人还挺感激,以为她在照顾大家呢。
孔尚瑾可是没有那么好心,这一箱子看起来平平凡凡,实际上价值比得过其他几箱子加起来,其中甚至还有当年程庆山遍寻不得的一些古籍,也不知道匈奴人从哪里得来,只是随随便便的放在外头,保存的也不太好。
光是压在最上面的一张常明山居图,放到识货的人眼中,就能抵上黄金万两。孔尚瑾带着一个捡漏的心,当时将匈奴人的藏书阁里里外外都翻了个遍,这才凑齐了一大个箱子。
“让人把这箱子放到藏书阁那边,我亲自整理。”孔尚瑾看了看便吩咐下去。
红梅红玉对视一眼,心中微微吃惊,方才那么多宝贵的东西,小姐都随意让他们处理,反倒是重视这一箱子的书,但一想到自家小姐是文状元,他们便明了了,谁都知道小姐的藏书阁比侯爷的还要大呢。
红梅红玉可不知道,孔尚瑾这会儿欢喜的眉毛都要飞起来了,那啥,一夜暴富的心情,别人是不会知道的。古书、古画、古籍,这些东西她可得好好留着,将来都是传家宝啊!她未来的女儿可算是有福了。
☆、 定情信物
班师回朝之后,孔尚瑾倒是难得过上了一段悠闲的日子,她之前以指挥佥事的名头出征,实际上并没有确切的职位,自然不需要再去军中。从军之前,她倒是翰林院的编修,但如今从战场回来战功赫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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