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进冲喜文后我摆烂了 第64节(1 / 2)
苏慢慢顿时翻了个白眼。
一丘之貉。
天下的男人都一个样。
“贵客,花魁比试要开始了。”三百零三号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两朵还沾着露水的红色玫瑰来,分别递给苏慢慢和陆砚安。
“这是用来投票的。”
苏慢慢转头,看到原本空旷的大厅内升起一个舞台,舞台前面有一排细长的竹桶,桶上有名字。
诸如:芍药、牡丹、芙蕖之类的花名。
“选花魁还要戴面具吗?”苏慢慢发出疑问。
三百零三号道:“我们极乐楼的品相一定是最佳的,老板希望诸位除了品相外,更加关注美人们的才华。”
啊这……
“真有想法。”
三百零三号垂首,躬身退下,“不打扰贵客挑选。”
等三百零三号离开后,站在苏慢慢身后的陆砚安突然道:“今日花魁已经被朱阳新暗中买下。”
“还没选出来就买了?”苏慢慢惊奇。
“极乐楼历届花魁都是最好的。”
“堪比香湾选美大赛?”
“唔,差不多。”
“那素质是不错。”
两人话罢,苏慢慢一顿,“说起来,我记得江画纱就是夺得了花魁,然后成功见到朱阳新,并且拿到他的那个。”
“嗯。”男人垂眸,脸上的半个黑色面具透出一股妖冶的美感。
因为只遮了半张脸,所以露出的下颌和薄唇部分,更加惹人怜惜,就连附近站着的面具美人们都被陆砚安这份出色的气质都吸引,不断张望。
“花魁大赛,正式开始!”
一道声音在耳边炸响,打断了苏慢慢的凝视。
伴随着主持人热烈的声音,近在咫尺的花魁大赛正式拉开序幕。
苏慢慢问,“怎么办?”
江画纱没来,这份花魁的职责只能落到他们两个头上了。
大家都戴着面具,还换了衣裳,就算陆锦泽看到,也认不出来你是人是鬼。
陆砚安道:“你去?”
“我四肢不协调加大白嗓,如果能选上我就喊你爸爸。”
陆砚安:……
“所以?”
“你去?”
花魁一经选中,就会被当即带往四楼,在这期间,他们没有缝隙进行替换。因此,最容易做手脚的地方只有三楼后台,美人们有独立休息间,在里面换妆化妆。
这个时候,她们是一个人的。
“所以说,如果想要见到朱阳新,你就必须获得花魁?”
陆砚安:……
两个人躲在三楼更衣室前,看着环肥燕瘦一堆美人们鱼贯而入。
“我觉得那个身材最好。”苏慢慢眼尖地看到一位肤白貌美大长腿。
虽然大家都戴着面具,但美人的气质岂是区区面具能遮挡的?
最重要的是,众多美人之中,这位美人身量最高,跟陆砚安的身高最像。
“那就她吧。”陆砚安站起身,跟着那美人走入更衣室。
几分钟后,他从更衣室里面走出来,然后朝苏慢慢招了招手。
苏慢慢赶紧一溜烟地跑过去。
更衣室虽然不大,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。
不仅有梳妆台,还有上厕所的地方,用屏风隔着。不过没有味道,只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。
美人就被陆砚安扔在厕所旁边,趴在马桶上。
如果不是知道那是个马桶,苏慢慢还是很欣赏这幅美人秋睡图的。
“快换衣服吧。”
苏慢慢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女装陆了。
然后她就发现陆砚安运气不错,挑中的美人穿的衣裳趋向保守宽松型,并不会暴露出他的身形缺陷。而且因为身量差不多,所以还算合身。
陆砚安抬手拿起那套衣裳,看到领口处绣得“芙蕖”二字,
看来这位美人就是叫这个名字了。
“可是你要怎么获得花魁?”
毕竟美人们可都是专业的。
“我记得当时……江画纱好像表演了一个用脚写字。不如你也表演个用脚写字?或者一边用脚写字,一边展示琴棋画?”比江画纱更胜一层。
陆砚安:……
“你觉得这样就能赢?”
呃……
“小说里是这么演的啊。”
江画纱有女主光环在身,而且这个表演在十年前真的很火。
在这本小说里,在那个年代,是引领时尚潮流的存在。
“其实如果你是女主,就算是上去唱一段rap,或者来一段绕口令都能大获全胜。”毕竟这是一本无逻辑作者写的无逻辑小说,只要女主有光环在,不愁不赢。
“再想想。”陆砚安显然不满意,他拿着衣裳进入屏风后换衣。
苏慢慢绞尽脑汁的想。
既然陆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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