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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算账进行时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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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“诏颁河北渚军教阅法,凡弓分三等,九斗为第一,八斗为第二,七斗为第三;弩分三等,二石七斗为第一,二石四斗为第二,二石一斗为第三。”(《枫窗小牍》卷下)

【注2】“乃杀所咬之犬, 取脑敷之,后不复发。” 出《肘后备急方》。科学理论大概是“现代医学表明狗的脑组织中存在着大量的病毒免疫血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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