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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八章:被吓怕的崇祯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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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守太监虽然也有监视将领,防止将领心怀不轨的职责,可是镇守太监的数量少,镇守太监一般是总兵一级,专门监视总兵的。

而赵文设置的这个参赞却遍布军队上下,除过最小的小旗没有之外,剩下的各级都有,基本上都是些读书人。

参赞和军中各级军官同属一级,由不一样的机构管理。

参赞是由赵文设置的参赞房管理,军官由赵文设立的兵房管理。军官和参赞之间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,都是同一级别。

其中,军官主管军事打仗,参赞主管制定行军计划、后勤保障以及士兵的思想问题。

如果军官有谋反之心,参赞可以无需禀报直接抓捕军官。

同样的,如果参赞有谋反之心,军官也可以直接抓捕。

两者之间相互配合,相互牵制,可以有效的避免军队成为某一个军官的私军。

在参赞制度之下,赵文就算什么也不管,也能将军队死死地捏在手中。

严明的赏罚措施再加上参赞制度,何愁军队不打胜仗?

反观大明,军队基本上都是被一些大小军头所把控,皇帝的命令在军中还没有这些军头的话好使,而且军中士兵过的凄惨无比,这样的军队能打什么胜仗?

除过这些之外,赵文在宣镇还鼓励商业,对商人的待遇非常不错。

大明的商人说起来是商人,可基本上都是一些披着商人皮的士绅。

没有官员层面上的保驾护航,一个商人想要赚到钱,简直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。

可是在宣镇,商人就是商人,如果有官员敢查手商人的事情,那么后果会非常严重。

孙传庭记得有一期报纸上刊登了一个这样的新闻,说的是宣镇当中有一个说大不大,说小也不小的官员,这个官员的弟弟乃是一个商人。

这个官员为了给他弟弟谋取更多的利益,就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,不断的打压他弟弟的竞争者。

这样一来,他弟弟的生意在宣镇越做越大。

可是,当这件事被受害者捅出来之后,赵文二话没说,就让人将这个官员抓了起来。

经过一番严加审讯之后,这个官员最终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状。

结果,这个官员被判了死刑,他弟弟也被判了十几年,他和他弟弟家的财产全部被充公。

当时孙传庭还觉得赵文有些小题大做,可是现在,孙传庭终于想明白了,只有用暴力,才能震慑住某些人肮脏的欲望。

在宣镇,对于这样的事情是明令禁止的,只要发现一起,就处理一起,绝不留情。

可要是放在大明,这样的事情不过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事情了。

这年头,如果一个普通的商人上面没有保驾护航的官员的话,挣得再多,也不过是一些贪官污吏养的肥羊罢了。

不过是人家选择什么时候吃掉的问题。

大明的商业只不过是依附于士绅阶层的傀儡,是一种畸形的商业,算不上真真正正的商业。

宣镇的商业和大明的商业相比,就显得自由多了,没有了贪官污吏的盘剥,活力比大明的商业不知道强盛多少倍。

商业活力强,收的商税就多。

不仅仅是在商业上,赵文对于工匠也非常的看重。

在宣镇,工匠不再是贱籍,乃是和普通百姓差不多的自由民。

如果官府要征集工匠干活,官府就必须要付给工匠工钱。

这种事情在大明,是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
除过以上的种种之外,还有学堂、农业等等一系列的东西。

正是因为这些原因,才让宣镇在短短的几年之中崛起到这种程度。

大明和宣镇相比,大明就像是一个行将入木的老头,而宣镇则是一个活力四射的少年。

其实说白了,就是赵文在宣镇重建了一套和大明完全不一样的秩序。

崇祯再次翻看着奏折上的内容,越看心越凉。

良久之后,崇祯看向孙传庭,“以你之见,大明想要剿灭赵贼,就必须要走宣镇这种路子?”

“陛下,宣镇为什么能在短短的几年之内成长到这种程度,正是因为他在宣镇重建了一套秩序。

朝廷如果想要彻底的击败赵贼,就必须要学习赵贼的方法,富国强兵,从根子上改变现状。”

其实孙传庭非常想对崇祯说,如今的大明已经烂到了根子上,不挖骨疗毒,恐怕是不行的。

可是,这种话孙传庭不敢对崇祯说。

孙传庭在奏折上写的也就是将大明和宣镇处处比较,让崇祯自己总结。

其实孙传庭还有一件事情没敢写上去,那就是大明的宗室问题。

如今的大明宗室实在是一个巨大的负担,这些人每年不仅不交税不说,朝廷还要给他们发俸禄。

一个个的坐拥无数良田,却只进不出,朝廷每年发给他们的俸禄都已经超过一年税收的一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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