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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1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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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经过短暂的思考,利昂娜当即选择立刻开门下车。

她穿过人群,跟守在周围的警员们打了个招呼便快速找到自己的目标。

“早上好啊,巴顿警司。”她拍上对方的肩膀招呼道,“我们也有段时间没见面……”

招呼还没打完,在看清面前的一幕时所有话语都堵在了嗓子里,再也无法发出声音。

一个男人俯趴在独栋别墅的楼梯之下,后颈处插着一把短刀,显然已经死去多时。

他的肩膀、后脑、身体各处都有被刀砍过的痕迹,在光线充足的白天显得格外可怖。

而借着白日的光线,利昂娜也看清了那张溅满鲜血的脸,脑内瞬间被一阵巨大的嗡鸣填满。

庞纳治安所前总监,哈蒙·米切尔森,就这样被人乱刀砍死在自己的家门口。

而他的头边,有人蘸着他的血画了一个马头,并在旁边写下一行字——

【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,血债血偿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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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蒙·米切尔森死了, 就死在自家的宅邸门口。

不过按照现场的血迹和其他痕迹判断,凶手应该是在屋内玄关处与死者发生打斗, 死者想要开门往外逃时被人从后划破了脖子。

但因为他当时已经打开了门,身体失去力气后直接跌倒门外, t随着惯性滚下门外的台阶,又被人从后刺穿了后颈,这才变成现在这副模样。

治安所的人询问了附近的邻居,却没有人知道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,也没有人听到任何响动。

因为哈蒙·米切尔森在庞纳的这处住宅是一个独栋别墅, 附近居住的人也都是相对有钱的人。

现在已经是八月, 庞纳城中非富即贵的人家全都前往南方参加帆船赛了,整条街上的别墅大多都没人住,即使有人也只是留一两位佣人进行看守和打扫卫生。

再加上这些独栋别墅间多少有些距离,到了晚上大家都在睡觉,根本没人知道昨晚这里发生了什么……直到今天早上,有人出门路过这条街才发现了尸体,这才赶紧跑到治安所报案。

此时,临时被米切尔森宅雇佣来打扫卫生的家事女仆也到了,众人这才从她口中得知,平时驻守在宅邸中的管家因为要继承一笔遗产,在两天前便请假离开了庞纳。

而她和厨娘都是临时雇佣的本地人,一般在晚上六点前就会下班回家, 并不会住在这里。

不过她也为治安所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线索——最近哈蒙·米切尔森经常会在下午前往附近的灰狼俱乐部,并在那里解决晚餐。

昨天也是这样, 他与女仆和厨娘一起在下午三点离开宅邸, 门也是他自己锁上的。

巴顿警司立刻派人去附近的灰狼俱乐部询问情况,证实了女仆的说法没有错, 死者哈蒙·米切尔森确实在昨天下午三点半左右来到俱乐部,直到晚上近十二点才离开。

治安所检查了房子内外所有的门窗,并没有发现任何撬锁之类的痕迹,巴顿警司当即询问女仆:“你和厨娘手里没有钥匙吗?”

女仆:“没有,先生。我们只会在这里工作到这个月月底,钥匙只有米切尔森先生和哈里先生(管家)有……”

这点巴顿警司倒是没有怀疑。

像这种晚上会回家的临时雇佣者,雇主为了安全也不会轻易给出钥匙。且女仆和厨娘昨晚也都有人证,她们生活的街区距离这里有一段距离,晚上公共马车和出租马车停运后都很难过来,嫌疑并不算大。

至于那位两天前便离开的管家……虽然也有一定的嫌疑,但所有嫌疑都比不上那行血字和图案代表的组织。

白马帮——这个名字和那标志性的马头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在庞纳城中出现了。

更加巧合的是,当初米切尔森就是在追捕白马帮众的途中,从后面一枪将其首领爆头,这才让这个组织彻底分崩离析,他自己也因此获得了“爵士”的头衔……

…………

所以,会是报复吗?

如果是报复,那未免也太巧了一点……

巴顿警司看了眼依然处于震惊中的总警司,开始组织人手清理现场。

闻风赶来的人越来越多,他们必须在那些报社记者到来前把尸体搬回治安所进行尸检。

直到此时,一直沉默站在旁边的利昂娜才开口问道:“你们就这么走了?这上面的血字怎么办?”

“当然要把砖块都撬走。总不能让这些东西一直留在这里,血字和图案我们也已经画下来了……”巴顿警司解释了一半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,当即上前两步厉喝道,“你们在干什么?不许拍照!”

人群内,一位记者赶紧把还没架好的相机护到身后,争辩道:“凭什么不能拍?”

“你们这是妨碍我们执行公务!”

“我们又没想拍你们,谁规定在街头拍张街景也算违法?”

巴顿警司被记者的态度气到,正打算强行让警员把人拖走,利昂娜却先一步止住他的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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