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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法医手记之证词(出书版) 第9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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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况后又赶去市委。这两起案子,因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而横生枝节,侦破工作像是被许多没有方向感却又无法忽视的臂膀牵扯着,使得警队的行动不能得心应手。

可欣和许天华带着人马在一线奔忙,苦心人天不负,两组各有收获。楚原大学校园命案案发二十四小时后,线索陆续反馈回来,扑朔迷离的案情渐渐露出曙光。

几乎所有的疑点都指向于敏洪。可欣组与蒋文荟经过两次正面接触,反复劝说引导,蒋文荟终于转变了态度,愿意配合公安工作。而蒋文荟吐露的情况使得于敏洪上升为第一嫌疑人。

蒋文荟和于敏洪并非情人关系,他们多次私下碰面,是因为于敏洪通过蒋文荟给刘晓晓购买了巨额人身保险!根据保险合同条款,一旦刘晓晓因意外死亡,受益人于敏洪将一次性获得两百万元的赔偿。

蒋文荟的本职工作是小学教师,业余兼职保险业务员赚点外快,担心负面影响,不愿被同事知道。而于敏洪给刘晓晓购买人身保险也是秘密进行。这使得两人的接触就显得有些神秘,在外人看来,难免误以为两人有见不得人的关系。

于敏洪会不会为了两百万元的保险金而大开杀戒?对于身经百战的警队侦查员来说,这个动机完全成立。丧心病狂之徒可以为了抢劫两百元钱而杀人,何况两百万元巨款,这是普通人辛苦一辈子也赚不来的数目。

可欣组的调查揭开了于敏洪的潜在作案动机,而许天华组则寻找到于敏洪的作案工具。经过外围排查,于敏洪的一个同事向警方透露,她曾经亲眼看见于敏洪在公司附近的一家体育用品店购买弩箭。

这位积极为警方提供办案线索的仍是叶倩玉,也许她命中注定将成为于敏洪的克星。据叶倩玉回忆,两个月前的一天中午,她到银行去存公司货款,无意中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一家体育用品商店,从背影判断,那是她的同事于敏洪。当时叶倩玉正对于敏洪和蒋文荟的关系十分好奇百般猜测,急欲一探究竟,就悄悄地躲在店外隔着窗玻璃窥视。她见于敏洪让店员拿了几把弩箭摆在柜台上,经过比对,于敏洪痛快地掏出钱买下了其中一把。叶倩玉虽然对于敏洪购买弩箭的行为微感奇怪,但她毕竟对男女私情更感兴趣,眼看窥探不到什么猛料,就趁于敏洪走出店门前匆匆离开。

这件事并未给叶倩玉留下深刻印象,她对弩箭也似懂非懂。经过侦查员的启发和演示,她才想起那天的经历,在辨认图片后,她确认当天于敏洪购买的就是一把弩箭。

侦查员赶到叶倩玉所说的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求证。幸运的是商家还保存着两个月前的监控录像。调取的视频显示,购买弩箭的人是于敏洪无疑,而他所购买的弩箭,与两起命案中的凶器的型号完全一致。

沈恕在综合各方调查结果后,命令立即传唤于敏洪。

11

2013年7月12日上午。

楚原市刑警支队。

于敏洪依然是那副稀松而邋遢的模样,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态度。不知是他确实没做亏心事,还是心理素质非常强大,对警方的讯问并未表现出太多慌乱,回答问题时虽然难免有漏洞,但过后总能找到借口弥补,让警方无法揪住一个问题穷追猛打,更无法让他自行露出马脚。

事实上警方至今也没有强有力的证据,或者说没有一件铁证。于敏洪可能有作案时间,可是在妻子和孩子熟睡后,他溜出家门作案的可能性有多大?又要怎样轻手轻脚才能不吵醒妻子?理论上可行,但在实际操作中,却不是容易的事情。

于敏洪确实给刘晓晓购买了人身意外险,而且刘晓晓对此并不知情。这是一个重大疑点,却无法作为坚实的证据。毕竟刘晓晓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,警方不能根据未来可能出现的犯罪来锁定嫌疑人,这简直荒唐。

于敏洪购买了弩箭倒是不假,可是目前市场上到处都充斥着同款弩箭,估计在楚原市有近万把,如果硬要说于敏洪手里的弩箭就是杀死周天成和郝问的凶器,显然过于武断。何况于敏洪主动上缴了他购买的弩箭,说他当时是出于兴趣买来的,过后没用过几次,一把弩,十支箭,有收据为证,一支箭没少。

这使得警方陷入被动境地。

最让警方难以索解的是,如果于敏洪真是凶手,而他最终目的是杀害刘晓晓骗取保险金,那么前面两个枉死的人就是他的障眼法,以转移警方视线,这样,他在最终害死刘晓晓时,就不会被警方怀疑。

但事实上,周天成和郝问之死,都与刘晓晓的作品高度吻合,这使得警方在侦破伊始就留意到于敏洪。这和他意欲瞒天过海的初衷互相矛盾。他又何必多此一举?

如果凶手不是于敏洪,而是故布疑阵把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他身上,那么于敏洪的这些疑点重重的行为又如何解释?

一团乱麻。

二十四小时后,一无所获的刑警队释放了于敏洪。挫折感充斥在每个人的心头。

12

2013年7月13日。

楚原大学命案七十二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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